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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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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世家公子到满汉教习

    曹雪芹,名霑,又字梦阮,自号芹溪居士。生于清康熙五十四年四月中旬,殁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1715——1763),享年四十八岁。他是一个遗腹子,在他出生时,他的祖父曹寅刚死了三年,父亲曹颙才死了四五个月。一下地就是热孝在身,所以取名霑、字雪芹,霑有两义,一是霑恩,曹家其时正遭遇严重的家难,幸亏康熙特加眷顾,才得化险为夷;二是霑泪,自然是哭父————“雪”者雪涕,亦取义于“麻衣如雪”,身有丧服。

    曹家是旗籍汉人,隶属正白旗包衣。“包衣”是满洲话,直译为“家里的”,意译就是“家奴”。清太祖努尔哈赤创业之初,采取战斗与生活合一的组织方式,所部子民编为八旗,分由其子侄统驭;掠来的汉人亦分配各旗,编为“包衣”。八旗中清太宗皇太极独得正黄、镶黄两旗;正白旗原为多尔衮所有,多尔衮死后获罪,正白旗收归天子自将,因此,正黄、镶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而上三旗的包衣,奴以主贵,成为皇帝的家臣,受理组织“内务府”,主管宫廷庶务与皇帝私事。上三旗包衣中,尤以正白旗包衣势力最大,因为他们是跟着多尔衮首先入关的,优先接收了许多好差使。

    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在康熙二年外放“江宁织造”,做了二十年,死在任上。到了康熙三十一年,曹玺的儿子曹寅,由苏州织造调任江宁,也做了二十年。这二十年,是曹家最阔的时期。

    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名义上是内务府所管辖的衙门,掌管宫廷所用绸缎的纺织;但实际上由于康熙的运用,成了皇帝个人的一个情报站,或者私人办事处,另有许多向皇帝直接负责的秘密任务。康熙赋予曹寅的秘密任务,除了监察江南大吏,访求民隐以外,另有一项独特而重要的工作,就是笼络江南的高级知识分子,无形中消弭他们的“故国之思”。大清皇朝,要等三藩之乱削平,才算站住脚;而要长治久安,则非全力争取民心不可。康熙以奖进并曲护循吏来替他做争取民心的下层工作;而上层民心的争取,则由他亲自领导,他一方面崇尚理学,一方面优容文人,如东巡阙里、谒孔庙、览圣迹、特开经筵,礼数的隆重、情意的殷挚,确是可以使得全国读书人闻风倾心的。当然,他的这份工作,有许多助手,曹寅就是其中之一;仅由清初名家诗文集中,与曹寅酬唱的频繁这一点来看,可知他是圆满达成了康熙所交的任务。

    此外,曹寅的母亲为康熙的保母;而他本人二十岁以前,又在与他年龄相仿的康熙御前当差,这种种公与私的关系加在一起,而且保持密切接触至数十年之久,自然而然地造成了康熙与曹寅在君臣以外的一种特殊情谊,因而曹寅所受的恩宠,异乎寻常,其中与《红楼梦》最有关系的,是此二事:第一,康熙六次南巡,皆到江宁,五次驻跸织造署,而四次在曹寅任内,也就是说,曹寅曾四度做皇帝南巡的东道主。第二,康熙做主以曹寅的长女许配平郡王讷尔苏。讷尔苏为代善长子岳托之后,是清初“世袭罔替”的八个“铁帽子王”之一,其时为镶红旗主;天潢贵冑,尊荣非凡,与包衣的身份有霄壤之别,但以皇帝的“指婚”,竟结成亲戚,实为异数。这两项曹家足以夸耀侪辈的经历,抟合变化,在曹雪芹笔下,便创造了“元妃”其人,“省亲”其事。

    康熙五十一年,曹寅以疟疾去世,康熙命曹寅的儿子,十九岁左右的曹颙袭职。五十三年冬,曹顒随其舅父李煦进京,得病亡故。此为曹家极严重的家难,三年之间,父子双亡,而且还亏欠公款,必须变产清偿,直到所谓“家破人亡”的绝境。幸好康熙仁厚,特命曹颙的堂弟曹,出继为曹寅的儿子,并承袭织造的差使;同时又命两淮盐运使李陈常,代完曹颙的亏空。这曹,大致就是《红楼梦》中的贾政。

    曹袭职以后,境况大不如前,他本人少不更事,被康熙称为“无知小孩”,不过承袭余荫,勉保职位而已。到康熙崩逝,雍正即位,全力整饬吏治,像曹这样的官吏,自然是在被淘汰之列。于是到了雍正五年年底,曹家因亏欠公款抄了家。第二年曹携眷回京,这时曹雪芹是十三岁。

    从曹雪芹十三岁到三十出头,这二十年的生活,也就是曹家回京的情形,已无法查考。但可以确定的是境况一年不如一年,饱经炎凉世态,而且虽有一门阔亲戚,似乎也未能得到照应。曹家是包衣的身份,雍正、乾隆的谕旨中,屡有“包衣下贱”的字样;同时雍正为了贯彻“国无二主”的目标,对于整饬八旗纪律,限制八旗交往及分化旗主与属下的关系等等措施,推行甚力;则以获罪回京归旗的包衣人家,凄凉冷落,无人存问,也是可想而知的。

    大概在乾隆十四五年,曹雪芹三十四五岁的时候,他曾在作为宗室教育机构的“右翼宗学”,做过“管理员”之类的小职员。在那里,他结交了比他小十几岁到二十岁的敦敏、敦诚兄弟。据他们诗文集中的记载,约略可以想见曹雪芹的仪容风采,他的体格似乎很魁梧,健谈;饮啖甚豪,不修边幅;能诗善画,但不甚精;性格狂放,落拓不羁;但显然的,他是个熟透了人情世故的人。

    在“右翼宗学”时代,曹雪芹就已开始了《红楼梦》的写作;以后搬到香山正白旗健锐营,境况愈窘,但对于写作《红楼梦》的兴趣,始终不减。至今香山门头村,还遗留着关于曹雪芹的传说。“红学”专家之一的吴恩裕,曾根据实地的访问,写成《记关于曹雪芹的传说》一文,收入其所著的《有关曹雪芹十种》。传说中的曹雪芹,曾当过“内廷侍卫”,后来到“右翼宗学”当“瑟夫”(按:似应“师傅”),乾隆十六年搬到香山,住在正白旗营房,专心写《红楼梦》。有个犯了罪,拨归镶白旗健锐营来住的“鄂比先生”,与曹雪芹结成莫逆之交,常在一起聊天喝酒。那时曹雪芹的生活,全靠每月四两银子、每季一担米的饷来维持,敦敏、敦诚弟兄,也偶尔有所接济。他极贪杯,用卖画的钱来买酒喝。

    在正白旗住了四年,他的原配妻子就死在那里。乾隆二十年春天大雨,住房倒塌,鄂比帮他在镶黄旗营的碉楼下找到两间房;其时生活越发穷困,全家经常吃粥。可是他的创作欲却愈来愈旺盛,随身带着纸笔,去到哪里写到哪里;听见别人谈话中有好材料,随时就记下来。有时与朋友饮酒吃饭,忽然创作欲冲动,会突然离席回家,埋头写作。又常常一个人在路上徘徊构想,对于熟人招呼,视而不见,因此被人叫作“疯子”。了解他的,只有鄂比以及偶或来探望他的敦敏、敦诚。

    在镶黄旗营,曹雪芹续了弦,新妇不识字,自然也不能欣赏曹雪芹的作品。新妇生了个儿子,乾隆二十六年秋天,得了喉疾“白口糊”,死在中秋。曹雪芹晚年丧子,加以境遇坎坷,因而纵酒得病,到除夕那天也死了。父子两人,一个死在除夕,一个死在中秋,占了两个“绝日”,常为人资作谈助。这是曹雪芹的故事,能在香山门头村流传了两百年的原因之一。

    曹雪芹一死,新妇一筹莫展,唯有痛哭。同院住的一位老太太,常常照应他家,这时又来帮忙,她对曹雪芹的继妇说:“他活着的时候待你那么好,他死了你连个纸钱都不烧给他。”于是拿起桌上整叠的纸,剪了许多纸钱给他烧了。

    正月初一,鄂比给敦敏兄弟报了丧,替曹雪芹料理后事,葬在本旗义地地藏沟。送葬回来,在路上看见纸钱上有字,拾起一看,竟是《红楼梦》的底稿,赶紧沿路捡拾,包回曹家细看,才知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原稿,让那位老太太剪成纸钱了。又在曹家抽屉里发现前八十回的原稿和一百二十回的目录。鄂比曾经发愿想续成后四十回,苦于才力不够,数年未成,后来是他的继子高鹗,为他完成了宏愿。

    这个传说,有几分可靠,谁也无法断言。但就可靠的材料与当时的政治背景来印证,竟找不出这个传说中,有何不合于实际情形的疑问。

    关于《红楼梦》的本身,自胡适先生的考证发表以后,澄清了蔡元培先生所主张的“寓言说”的误解,但不幸又引起了新的误解,以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所以大部分的考证,流于琐碎穿凿,对《红楼梦》的文学上的价值及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所下的苦心,反而缺乏深入的了解。这是因为那些“红学”专家,多无小说创作经验之故。这里根据我对当时政治环境,曹雪芹的心理、文艺创作法则,以及对《红楼梦》本身的研究和了解,提出我的看法如下:

    一、《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文艺创作,不是一部传记文学。真人实事,在曹雪芹只是创作素材,经过他分解、剪裁、糅合,重新塑造为另一个人、另一件事;因此,我们可以说,书中某一个人有某一个人的影子,却不能说,某一个人就是某一个人。

    二、曹雪芹出生,已在曹家盛极而衰以后,因此,全盛时代的曹家的种种“繁华旧梦”,他只是得诸耳闻。他以遗腹子而为承重孙,在特重血胤关系的伦理观念支配之下,从小受祖母宠爱,固然可想而知;但《红楼梦》中的贾宝玉的生活,并不就是他十三岁以前的生活————他父亲曹顒,才可能有那样豪奢的饮食起居。

    三、《红楼梦》中的许多穿插,是曹雪芹回京以后的见闻或体验,如秦可卿的丧事,可能是当时京里某一王公府第发生的实况。而“家学”中的种种丑态,当是他本人在“右翼宗学”的所见,因为曹家虽阔,在南京亦只是曹寅本支寄寓,不可能有那种巨族的排场。所以,《红楼梦》绝不可当作曹氏的家传来读。

    四、但《红楼梦》中确实写了曹家的若干真实人物,这须从“脂批”中去研究。据我的了解,《红楼梦》在全稿未完成前,曹氏家族在写作上曾经有所参与,而“脂批”中的“畸笏”,可能就是曹。所以就某一意义言,《红楼梦》亦可说是集体创作。

    五、《红楼梦》的写作过程,相当紊乱复杂,是一面写作,一面传抄,一面修改。修改的原因,或者是根据他人的意见,或者是作者自觉未善。而写作或修改,又非从头到尾,循序进行,大致视客观条件为转移,譬如某一部分材料到手,或者某一部分抄稿经人批阅后先送回,甚至某一部分读者希望先看到某一部分,都成为促使作者变更正常写作程序的原因。

    六、曹雪芹对《红楼梦》是先谈后写。他周围有一部分亲友,经常在等着看他的稿子,此为曹雪芹得以长期保持旺盛的创作兴趣的一个主要因素。

    七、《红楼梦》之所以成为最伟大的写实主义的小说,是因为《红楼梦》中的一切,虽非全出于曹家,但确为当时贵族生活的忠实写照,写出一种必然的没落的趋势。曹雪芹不为那种生活辩护,或悻悻然意有不满,但深刻地表现出一种“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无可奈何的惋惜、怅惘和凄凉。这是他人最不可及的地方。

    曹雪芹和他的小说,被人谈得最多,被人了解得最少。在文学的领域中,研究《红楼梦》的工作,尚待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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