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小说网 > 高阳说红楼 > 红楼倾谈

红楼倾谈

推荐阅读:孙子兵法三十六计陆陇其家训译注酸甜苦辣咸大杂烩美学漫步老古董人物志译注古琴疏中麓画品

IT小说网 www.ittxt.com,最快更新高阳说红楼最新章节!

    ————畸笏之谜与李母之死

    赵冈先生:

    由“联经”转来一月廿九、二月一日大函两件(附于本篇文末),均已拜读。足下的谦冲诚挚,令人感佩。关于《红楼梦》的研究,在足下已成专业,而我的工作不容许我致力于此,因为我抽不出那么多时间。做考据会上瘾成癖,况是像《红楼梦》这样的题目,如入宝山,目迷五色,流连即成陷溺,很难自拔。仿佛记得康熙朝的理学名臣汤潜庵先生说过,平时一味袖手谈心性,亦是“玩物丧志”。如果我做《红楼梦》的考据,可以满足我的兴趣,但必然荒废我的本业,似亦等于玩物丧志?

    前为足下作补充,写《我看〈中国文学史上一大公案〉》,就手头现成资料,掇拾成文,写完丢开,并不费事。但这次读完您的第二封信,却使我大感踌躇,辱承下问,不可无以报命;而垂询各点,皆属于红学高层次的研究范围,必须深思熟虑之后,方能奉覆。幸好春节有两天半的假期,丙辰除夕守岁,穷竟夜之力,重读大作《红楼梦研究新编》以及其他有关的著作如《红楼梦叙录》之类,重新考虑我以前在这方面的心得,觉得有些概括性的看法,可为刍荛之献。

    重读《红楼梦研究新编》,对贤伉俪在红学方面搜讨之勤,研审之精,实在佩服。不过,容我坦率以道,有好些看法令人不敢苟同,尤其是“畸笏叟是谁的问题”,我们有很大的歧见。畸笏绝不会是“曹荃之幼子”,更不会是李煦的长子李鼎!

    畸笏之谜

    我想任何一个读过脂本的人,都会觉得畸笏应该是:

    第一,是曹雪芹的长辈;

    第二,对曹雪芹有极大的影响力;

    第三,与曹雪芹始终共富贵、同患难;

    第四,此人曾赶上曹家的全盛时代,不但见过曹寅,而且自己当过家。

    准此而论,“曹荃之幼子”为雪芹之叔,李鼎为雪芹的表叔,固合乎上述的第一个条件,但其他条件皆不合。尤其是李鼎,表叔比较客气,何得在十三回用“因命芹溪删去”这种妄自尊大的语气?而况李鼎之为纨绔,亦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甚至我亦怀疑他有没有批《红楼梦》的资格?

    唯一合乎上述四条件的,只有一个曹。您假定“曹生于1694年”,我以为不妨提早一年,假定他生于1693年(康熙卅二年癸酉),至1762年(乾隆廿七年壬午)为古稀之年,自署别号始加一“叟”字。这当然是个假设,但应是合理的假设,如果能够成立,可作为畸笏是曹,非李鼎的旁证。

    此外旁证还很多。如您所引“甲戌本第三回,写黛玉被领着去见贾赦,贾赦让人告诉她:‘老爷说了,连日身子不好,见了姑娘彼此倒伤心。’其上有眉批:‘余久不作此语矣,见此语未免一醒。’”这意思是说,他当年亦曾像贾赦那样,常用这些话作为懒怠接见亲戚的借口;今非昔比,端不起这样的架子了,故谓“久不作此语”。而在李鼎,则根本不可能“作此语”,因为不管他年纪大小,只要有李煦在,他始终是“大少爷”而非“老爷”。曹则在袭职织造成为一家之主后,当然为下人尊为“老爷”。

    畸笏即曹,是我多少年来一贯的看法,重读大作中所排比的批语之后,益觉自信不虚。于此,我想先对大作第三章第一节的“书中人物”,稍作讨论,您说:“书中的宝玉似乎不完全是曹雪芹自己的写照,而是雪芹与脂砚兄弟两人的共同写照。”

    果如尊论,则书中由宝玉所反映出来的曹寅在世时的故事,如“西堂产九台灵芝”等等,便无着落。因为不论雪芹或是如您所考证的脂砚即曹天佑,都没有见过曹寅,则所有曹寅在日,西堂延宾、飞觞醉月的豪情快举,都不应有曹雪芹、曹天佑的影子。

    宝玉与曹

    看起来,宝玉大致应该是曹颙的写照。只有曹颙在宝玉那样的年龄,曹家才有荣国府的那种繁华。借省亲以写南巡,隐王妃而为元春,关目暗暗相合。同时,畸笏的批语,亦便十、九可解,试举数条如下。

    一、第三回写宝玉“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有批:“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您以为此批出于脂砚之手,我以为应是畸笏所批。曹与曹颙年龄相仿;当时曹家长辈或星相之士对曹颙“直言谈相”时,曹亦曾亲闻。其后果然,曹颙以弱冠之年,病殁京师,为曹家带来了类如周初武王克殷,天下未宁而崩的严重局面,濒临着整个家族解体的大危机。是如此创巨痛深的记忆,曹阅书至此,安得不“放声一哭”?而这副眼泪,当然亦是抚今追昔,感激涕零————感激康熙特意安排他继嗣袭职,扭转了曹家几乎无可避免的崩溃的命运,其事类似周初周公的摄政,此为取名“贾(伪)政”的由来。(拙作《文史觅趣》,十年前由台北惊声文物供应公司印行,中收一文,专论此节,不知曾蒙察及否?)

    二、甲戌本第二回,“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句旁,夹批:“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即是为余一喝。”此明明是曹自悔,当康熙破格以李煦“八视淮盐”,为曹寅生前上百万银子的亏空补完之后,曹如能痛自警惕,把浮而不实的空架子收起来,量入为出,不再亏空,又何致有以后的革职抄家?按:曹与李煦的情形不同,雍正对李煦无好感,而对曹则犹有矜怜之心,在密折的批示中,谆谆教诲,勉以循分供职,凡事只要听怡亲王允祥的话,不必乱找门路。谁知曹少不更事,积习如故,雍正为了整饬吏治,才不能不作断然处置。是则“身后有余忘缩手”,对曹来说,自是当头棒喝。您说李鼎“看到《石头记》这句书文,感到是当头一喝”,窃恐不然,因为他家始终是他父亲当家,即令他想“缩手”,亦由不得他做主也。至于下句,所谓“眼前无路想回头”,意思是此刻方知当初之误,如果这时再做织造,必不致再蹈前失,可惜已无机会了。如谓纨绔追念往日挥手千金,恨不及早回头,免致今日冻馁,固然可通,但不如曹的情况来得更贴切。而况此一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道是“如今虽说不似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划者无一;其日用排场,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据俞平伯校本),明明是写曹当家时候的光景。

    三、此接上引之例而来,第十三回,凤姐思量宁国府五病:“头一件是人口混杂,遗失东西;第二件事无专执,临期推诿;第三件需用过费,滥支冒领;第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纵,有脸者不服钤束,无脸者不能上进。”甲戌本有批:“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痛,血泪盈腮。”此更是非曹不能有此语气。因为此“五病”,一言蔽之,是齐家无方,并非主人征歌选色,挥霍无度,以致败落;与李鼎的情形完全不同。曹继嗣袭职,情况既如周公之摄政,便应有周公那种“一饭三吐哺”的招贤求治之心;而他只是整天由清客陪着,饮酒赋诗,干些雅人深致的玩意,以致“五病”齐发,终于破家。若说京中胡乱打点,场面难以收束,或者上有高堂,不完全能由他做主;而所言五病,纯为管理下人,而竟不闻不问,岂非要负破家的完全责任?自取之咎甚重,所以自责如是之深!

    契合独深的共同看法

    不过您对宁国府的看法,我颇有契合独深之快。您说:“宁国府的很多事迹,是影射苏州李煦一家,只要我们不硬性假设《红楼梦》是一部自传,一部家谱,曹家与贾家的人物,永远保持一对一的关系,则我们的推想是可以说得通的。”这话就写过一千万字小说的我来说,可谓搔着痒处。诚如所言,“秦可卿这个人物”,“确是雪芹想要‘极力一写’的关键性人物之一”,其人其事,必有所本。这个问题,由于我们有此契合,受到您精神上的支持,我敢于放纵想象,作这样一个大胆的假设,向您请教:

    我以为如宁国府影射李煦一家,则新台之丑的男主角,应是李煦,女主角应是李鼎之妻。其事则又可能发生在康熙五十九年夏天,“李煦奏折”三七四,康熙五十九年五月初二日:“窃奴才家人曹三赍折南回,于四月十八日到苏州去;四月初一日魏珠传万岁旨意,着奴才儿子李鼎送丹桂二十盆至热河,六月中要到。钦此。钦遵。奴才即督同李鼎挑选桂花,现在雇觅船只装载,即日从水路北行,李鼎遵旨押送热河。理合奏闻,伏乞圣鉴。”由苏州至热河,在夏天要走一个月,所以推断李鼎在端节过后即已动身,至十月廿二日方回苏州。

    您根据“靖本”推测第十三回被删的情节:“秦可卿一定是在宁府某处遗落了她佩戴的簪子。此物后来被贾珍拾到。他认识此物是秦氏的,于是亲自送还给可卿。此时秦氏正在天香楼上更衣,贾珍一头闯入,丑事因而发生。”我还可以为您补充:时当盛暑,想是可卿新浴初罢。“更衣”二字,在从前的用法很多,含义微妙;说不定这一段中还包括“窥浴”在内。足下以为如何?

    如说丑事发生在李鼎不在苏州之时,则李鼎上京不止一次,何以见得必是在康熙五十九年夏天?这要跟“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合起来看。据“李煦奏折”三八八,“生母病逝,遵遗命代具谢恩折”知李母文氏于十一月初五日“忽患内伤外感之症”,延至十一月十五日去世,享寿九十有三。按:李煦之妻韩氏殁于康熙五十三年,“冢妇”又在夏天“淫丧天香楼”;如今老母又逝,则主持中馈,三代皆缺,此所以不能不邀请素以精明强干著称于戚党中的“凤姐”去经纪这件“婚丧大事”。曹雪芹善于绾合人与事,诚如您所说“书中人物的亲属关系,与实际曹家上世的亲属,大都吻合。但是书中人的事迹与真实人物的事迹又不符。雪芹往往是把某一代的事迹,排在另一代人身上”。所以第十三回写“宁国府前,只见府门洞开,两边灯笼照如白昼,乱哄哄人来人往,里面哭声摇山振岳”的豪门丧事,应该是李煦九十三岁老母之丧的实录。

    试参李母死因

    耐人寻味的是,李母的病因;所谓“外感”,照中医的解释,无非风寒侵袭;“内伤”与“外感”并称,必属于遭遇了至为拂逆之事,感情上受了重大刺激。而此“内伤”又是“忽患”,可知拂逆之事,突如其来,相信必由李鼎于十月廿二日回苏州后所引起。

    李鼎之妻的死因,李老太太在起初是不知道的。因为照中国人至今依然的传统,凡遇到这样的悲剧,一定尽力瞒住上了年纪的尊亲,怕年迈高堂情感上承受不住。及至李鼎回苏以后,问起娇妻的生前死后,少不得会有人泄漏;因而父子之间曾有严重的冲突,可能不得不惊动九十三岁的老祖母;甚至李鼎向祖母去哭诉,亦在意中。此即为“忽患内伤外感”的由来,“外感”二字或许还只是陪衬之笔。

    红学领域中的处女地

    如上所作的假设,倘能证实,即是在红学的领域中发现了一片未经开发的处女地,我衷心希望您来做小心求证的工作。这里就我想到的线索,提出来供您参考:

    一、苏州织造署,就明朝皇亲嘉定伯周奎的住宅改建,应该有记述其园林之胜的文献,可印证曹雪芹笔下的宁国府,如会芳园、逗蜂轩、天香楼诸名目。

    二、康熙稽查臣下,采取相互监视、个别查询的办法。倘或李煦有此丑闻,必有人密奏;或康熙风闻其事,密饬某人打听。当时如两江总督长鼐、江苏巡抚吴治礼、杭州织造孙文成等人缴回的朱批折中,或有记述。

    三、李母去世,时人必有吊唁诗文,或者有蛛丝马迹,可以进一步推知其死因。李煦与当时名士的交往,虽不如曹寅之密,但亦颇有数人,若能细作检查,当有所得。要想了解苏州织造衙门有何亭台楼阁,检查其时的诗文集亦是最好的方法,因为文酒之会,必有题咏之什,可资考据。

    四、细查李鼎的履历。按:十三回“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亲来上祭”,此“掌宫内相”指“领侍卫内大臣”。为了“丧礼上风光些”,贾珍要为贾蓉捐个前程,戴权吩咐小厮:“回来送与户部堂官老赵,说我拜上他,起一张五品龙禁尉的票,再给个执照,就把这履历填上。明儿我来兑银子送去。”又贾蓉的衔名是“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可知贾蓉所捐者乃“三等侍卫”。《清史稿·职官志四》:“侍卫……三等,正五品,二百七十人,旗各九十人。”与戴权所说的“三百员龙禁尉”,数目相近。侍卫由上三旗内选派,贾蓉是够资格的。捐纳之事归户部掌管;但侍卫是否可由捐纳而得,颇成疑问。即或可捐,亦必是虚衔;而“御前侍卫”由侍卫内特简,更非同小可。十三回内所写贾蓉的衔名,想是故意混淆,不欲确指清朝的官制。但如李鼎确实曾在康熙五十九年当过三等侍卫,则是以贾蓉影射李鼎的确证。

    科场与书坊

    至于您第二封信中提到的问题,似乎想证明《红楼梦》有南北两个流传中心,北方为八十回的《石头记》,南方为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而后四十回可能为曹李两家在南方后人所撰写刊行。如果您真是想证实这个假设,可能会徒劳无功。

    在大作中,您提出程丙本的说法及分析,确是有功红学的不刊之论。事实上程本三次刊行的过程,照您的考据,已很明白。可惜,您对科举制度,以及科举与出版界的密切关系,了解稍欠深入。否则您就会说程丙本刊于壬子年,不会说“刊于壬子年或以后”。因为高鹗于乾隆五十三年戊申乡试中举;次年己酉正科会试落第;再次年庚戌会试又落第;辛亥、壬子两年帮程伟元搞《红楼梦》,下一年癸丑会试,当然要下场。会试在春三月,如果不是在壬子年冬天结束《红楼梦》校改的工作,即无法去准备举业。

    我曾请教过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献处处长、目录学家昌彼得先生,说有无专谈清初书坊的书?他说没有。不过,我觉得《儒林外史》中的记载,颇可窥见当时书坊的情形。书中屡屡谈到“闱墨”,即将近科乡会试中式的八股文,加以精选批注,以供士子揣摩之用。是故每逢大比之年,书坊必定大做一笔生意。准此以言,乾隆五十一年丙午至嘉庆元年丙辰,这首尾十一年真可说是书坊罕见的黄金时代,因为十一年中,共有六次乡试,六次会试;三次正科,三次恩科,兹列表如下:

    五十一年丙午乡试。

    五十二年丁未会试。

    五十三年戊申预行正科乡试。(按:五十五年庚戌、乾隆八旬万寿,例开恩科。但辰、戌、丑、未本为会试之年,所以庚戌正科会试提前一年举行,则乡试便当提前两年。)

    五十四年己酉预行正科会试。

    五十四年己酉恩科乡试。

    五十五年庚戌恩科会试。

    五十七年壬子正科乡试。

    五十八年癸丑正科会试。

    五十九年甲寅恩科乡试(乾隆登极六十年)。

    六十年乙卯恩科会试。

    六十年乙卯恩科乡试(嘉庆改元)。

    六十一年(嘉庆元年)丙辰恩科会试。

    除了乾隆五十六年以外,这十一年中年年有试事,五十四、六十两年,更是春秋两闱,(事实上,乙卯、丙辰本为正科年份,如加开恩科,仿八旬万寿之例,则五十八、五十九两年,亦应是一年两闱。)漪欤盛哉!

    书籍的流通,亦即是南北的交流,每借公车北上或落第回籍时,完成其功用。到京会试,则琉璃厂访书及隆福市逢九、逢十庙市逛旧书摊,固为必有的节目;但南方如有新出刊本,或送人,或托带,或贩卖,亦常借公车而大量流传于北方。是故说《红楼梦》南北各有一个流传中心,固为事实,但谓北方流传八十回本,南方流传百二十回本,是不太切实际的想法。

    程本印行过程

    根据您的考证,以及上列的贡举年表,我推断程本校订印行的经过是如此:

    一、乾隆五十六年春天,程伟元以八十回抄本及后四十回续稿,托高鹗校订,高会试落第,穷愁潦倒(程伟元所谓“子闲且惫矣!”),欣然应诺,一面校,一面印,至冬至竣工,赶在年关前发行,是为程甲本。

    二、程甲本的销路奇佳,印数亦不少,这可从元春绣像及程伟元序文雕版破损这一点上去推断。至于销路之好是因为《石头记》这部书的名气,已流传了二十几年,多少人向往而不得寓目;一旦公开发行,且为一百二十回,自然争着先睹为快。再者,壬子年恩科会试的举人,至少有一半是在年内北上,人数总在一千以上,购以自阅之外,少不得还要买一两部准备送人,平均以每人一部计,在一个壬子年的新年中,光是这部分可以销一千部。

    三、程伟元当然早就顾到南方的市场,但如在京印书南运,则有诸多窒碍,京中供不应求,并无大量余书,是其一;天寒地冻,水路不便,且亦非漕船“回空”之时,是其二;舟车驳运,费钱费事,是其三。既然如此,何不将原版送到苏州刷印?此即是你所考出的胡天猎藏本的程乙本。

    四、程乙本的销路很坏。考究其原因:①《石头记》一名,在南方的知名度本不如北方,再改了《红楼梦》,更少人知;②不论程甲本,及略为校改过的程乙本,错字都很多,加以北方的口语,南方不熟习,阅读更加吃力,口碑自然不佳;③因为赴京会试的缘故,少了许多新科举人,便少了许多顾客;④知道《石头记》或《红楼梦》并有意购置者,寄望于京版会比苏版来得好,托人在京代购。

    这些原因都是可以改善的,或者由时间来消失的。时间对苏州萃文书屋更有利的是,壬子年有恩科乡试,在江宁、杭州、南昌、福州等地,秋天还能做一笔好买卖。既然京本大获其利,何妨不惜工本,大干一番?而在高鹗,除了优厚的物质报酬(我疑心不用“文粹堂”而用“萃文书屋藏版”的名义,是意味着此书的权益,为双方所共有:利润由程、高拆账,与文粹堂出版其他书籍有别)之外,也还有爱惜羽毛之意,因而就程乙本大加改动:包括程序“红楼梦是此书原名”,改正为“石头记是此书原名”在内。

    高鹗的此一工作,必在壬子年秋冬间完成;其理由已如前述,他要结束这一项杂务,才能专心一志准备举业,再有个确证,见于周春《阅红楼梦随笔》自序:“壬子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估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即指程丙本而言。周春此序作于乾隆五十九年甲寅;所谓“苕估(湖州书商)以新刻本来”,自不必死看作程丙本于甲寅年始问世;但以时间计算,壬子还未有程丙本,则可断言。

    至于高鹗未写“三版序言”,推想是出于程伟元的生意眼,因为二版滞销,存书甚多;如果明明白白说明是三版,并指出添改了两万余字之多,则二版必无人问津,全成废纸;所以不能不打个马虎眼,希望将二版夹带出去。同时,二版“引言”中,程高已大吹特吹,前八十回的错字既已“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内容亦“广集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后四十回又以秘本自炫,“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葺,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谁知忽然增添了如许文字,改正了如许错误,岂非自明其前言为虚?

    程本的来源

    程伟元所获抄本的来源,我以为前人笔记中,有一条很重要,即是大作第四章第三节开头,您认为“值得特别注意”的《樗散轩丛谈》:“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借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皆知有《红楼梦》矣!《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第原书仅止八十回,余所目击。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续补,远逊本来,一无足观。”您不能确定作者写此条笔记的时间,其实是很清楚的:称“苏大司寇”则必在乾隆五十七年壬子正月至五十九年甲寅十一月,苏凌阿刑部尚书任内;过此则苏凌阿调江督,当称“苏制军”;如在嘉庆二年九月以后,则以苏凌阿入阁,当称“苏相国”。而在“天下皆知有《红楼梦》矣”之前,著一“今”字,亦可知必在程丙本出版以后不久所写。

    其次,亦可确定其所见的“八十回本”即苏凌阿的藏本,因为如在他处“目击”自当注明出处。倘未见过苏凌阿的藏本,则“原书仅止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续补”,即成武断;也许苏藏即是百二十回本,那又怎么说?

    如上所述,由于时间上的密切衔接,有理由相信程伟元所得的八十回本,本自苏凌阿家;或许苏凌阿重装鼠伤之书,即是交给文粹堂承办,亦是很可能的事。

    如果这个假设能够成立,便可进一步再做一个假设,即程序所言确为实情,既得八十回抄本后,于乾隆五十四年春天至五十六年春天,“竭力搜罗”,逐步收全,经高鹗校订后,始付剞劂。看来是程伟元有意想刻一部“全书”出来,而绝无作伪的证据。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后四十回,决非程、高所续。

    后四十回非程、高亦非曹、李后人所续

    后四十回来源不明,续作者是谁?恐怕将成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不过,我不以为会有曹、李两家后人在南方所续的可能。因为在京的旗人,在外省罢官后,必须归旗,以便控制,此项禁例在雍正、乾隆年间更严。于此,我要附带指出,所有研究曹雪芹身世的专家,对八旗制度的了解,似都欠深入,因此忽略了好多传说的可靠性,如张永海世居香山门头村正黄旗,属健锐营右翼,“自称是雪芹晚年的邻居”。这话便相当可靠,照道理说,曹雪芹既属正白旗,不应住在正黄旗营房;殊不知雍正年间,为了打破下五旗旗主与属下的密切关系,曾采用各种分化隔离的手段。最主要的是,八旗都统原为旗主属下的行政官,而特简皇子或亲、郡王充任,则原来的旗主,如为世袭的铁帽子王,即不得以皇子为属下;如为贝勒、贝子,则不得以亲、郡王为属下,无形之中,将旗主支配全旗之权直接移于都统,间接归于君上。这在雍正虽出于私心,而事实上为“军队国家化”的一项重要步骤。

    此种分化隔离的手段之一是,调旗管理营房。是故只要各旗都统处有户籍底案,杂居并非厉禁。而健锐营设置于乾隆十四年,与“雪芹晚年”之话亦合。如果当时访问者,能依旗下制度去追溯曹雪芹的一切,譬如平郡王福彭,亦即曹雪芹的表兄,乾隆初年当过正黄、正白旗都统,对曹家可能有怎样的照应,以及乾隆十三年福彭的去世,对于曹家是否又一次严重的打击?都很值得去探索。

    从回目看脂本

    《红楼梦稿》影印本,至今尚未能细读,因而这一次无法多谈。不过关于脂本的先后,根据回目的分析,我认为甲戌本确早于其他各本,其先后次序是:甲戌本,己卯庚辰本,己酉本残本(原藏五十三回,补抄二十七回,今剩一至四十回。以舒元炜己酉年序,称己酉本),甲辰本,有正本,红楼梦稿。

    兹先谈第三回,各本所作回目是:

    甲戌本   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

    己卯庚辰本 贾雨村夤缘复旧职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己酉本   托内兄如海酬阃师 接外孙贾母怜孤女

    甲辰本   托内兄如海酬训教 接外孙贾母惜孤女

    有正本   同上

    红楼梦稿  托内兄如海荐西宾 接外孙贾母惜孤女

    甲戌本的回目制得极其空泛,而且“收养”二字亦颇不妥,林黛玉竟似弃儿。己卯庚辰本重制,有“贾雨村夤缘”“林黛玉抛父”,意义是丰富得多了,但“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毕竟只是枝节,无非林如海正好托他送女进京的一个因由,书中亦只一笔带过,根本不值得强调;所以己酉本改为“托内兄如海酬阃师”,事实上虽仍是“贾雨村夤缘复旧职”,但改以林如海为主格,同时道出他与贾政的娘舅关系,以及贾雨村为林黛玉的老师,无疑地最后胜于前。以“阃师”对“孤女”,可信其为原作;但阃师一词出于杜撰,不免费解,故甲辰本改为“训教”,有正本因仍未改。而“训教”二字意思仍觉不够醒豁,且字面上与“孤女”亦对不上,最后终于改为红楼梦稿,亦即程甲本上的“荐西宾”。

    再说六十一回,除甲戌、己酉两本无此回以外,其他各本如此:

    己卯庚辰本 投鼠忌器宝玉情赃 判冤决狱平儿情权

    甲辰本   同上

    有正本   投鼠忌器宝玉情赃 判冤决狱平儿徇私

    红楼梦稿  投鼠忌器宝玉瞒赃 判冤决狱平儿行权

    显然的,回目中上下两个“情”字,是抄错了的;甲辰本将错就错;有正本改了一半,但改得不好;到红楼梦稿才完全改对。

    己酉本与甲辰本的关系至为密切,但补抄部分所据者为甲戌本,如第七、第八回,甲戌、己酉两本的回目完全相同,而与他本皆异。己酉早于甲辰,证据不一而足;如三十九回回目,己酉本作“村嫽嫽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问底”,甲辰本已改为“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姥、嫽相通,但须查字典才会知道;小说求通俗,当然要改回姥字。

    又一证在第九回回目:己卯庚辰本作,“惩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甲辰本同程甲本:“训劣子李贵承申饬,嗔顽童茗烟闹书房。”而己酉本作:“惩风流情友入学堂,起嫌疑顽童闹家塾。”足见己酉本直接庚辰本,过录时误将“学堂”“家塾”倒置,至甲辰本始改如程甲本。两相对照,后胜于前,亦殊显然。

    甲戌本的评价

    至于甲戌本早于庚辰本,除了脂批特多,以及那关系重大的十三回之外,“抄阅再评”四字,铁案如山。不过甲戌本决非畸笏在丁亥年整理出来的新定本,而是另外有一位有相当文学修养的人,在丁亥年以后,以甲戌本为底本,搜罗了各本的脂批,试图重新编辑成一个理想的本子。您所说的“唯一的例外是甲戌本第一回的一条行间夹批‘若从头逐个写去,成何文字。《石头记》得力处在此,丁亥春’”,这可能是全稿初步编辑完成,并誊清后,又发现有一条批,暂记于此,以待第二次处理。

    由甲戌本现有的形式,可以推知此君的编辑方针是,每回加“回首总批”“回末总评”,前者提纲,后者总结;涉于琐碎而又必要者,则用双行夹批,取消眉批,以期阅读省力。“彩明”一节,明明可以看出此君的苦心,至于提出来的眉批,可能是暂时堆置的材料,与第一回那条行间夹批一样,都还待考虑处理的方法,是摆在回首、回尾,还是正文之下?

    如上所述,仍然承认您认为甲戌本是个“新定本”的看法;不过此新定本所根据的底本,则为早于其他脂本的甲戌本。我这样说,不知您认为公平否?丁巳新正初四写毕。

    赵冈教授第一封信

    联经编辑将大文影印寄来,所指正各点,考证其详,所称极是,均依尊意一一删改。该文系弟病床上草草写成,不像样子。

    弟原来曾有两个不同的假设,第一,雁隅是一个人;第二,雁隅是指北方某地。因为杨畹耕有姓,而雁隅前不冠以姓,似乎不一致。弟曾按两种假设分头进行,不过有一点,我的意思是认为此人买到过百二十回全套《红楼梦》,但绝不是杨继振这套,杨继振这一套似乎是“杂凑”,并非原是一套。不过无论如何徐嗣曾已经被剔除了。

    赵冈教授第二封信

    拜读大作后,我忽然得到一个重要启示,想要重新检讨过去的一些想法,并要请教先生,看看有无材料支持我的新想法,故冒昧再写一信。

    过去我有一个大偏见,认为《红楼梦》一书是发源于北京,所有的抄本都从北京曹家传出来,后四十回续书人不管是谁,也应是在北京附近。第一次的刊本是在北京发行,从这里推衍下去,我不假思索地假设杨继振是住在北京,是旗人,百二十回抄本也是从北京买到,根本忽略了他是江南人士。我而且进一步假设,任何人得到抄本都一定是在北京书坊买来的。

    现在回想起来,这是很大一个偏见,《红楼梦》的流传可能就有两个中心,南京或苏州可能就是南方的中心,与北京的流传过程完全是独立的,事实上,有许多线索,过去因为先入之见,而被忽略了,譬如:

    (一)周汝昌证明曹雪芹曾回南去过一次。

    (二)靖本似乎是始终在江南流传的抄本。

    (三)周春提到之人买到抄本两部,也不一定是在北京。

    (四)在程甲本出版一年多以后,就有九部《红楼梦》运到日本,是由浙江去的,版型是袖珍本,一部只两册(一套两部)。为了试着向这个方向探索一下,我正在设法追查曹李两家乾隆年间(三十年以后)有何人在江南,如李鼎、李鼐之下落。

    另外想请教先生:有无资料证明①杨继振是否是在南方得到了百二十回本?②东观阁南方有无分号?

    最后,以先生之意见,认为南方有曹李两家之后人,续写此小说后四十回,独立以《红楼梦》之名向外流传,可能性究竟如何?换言之,《石头记》八十回本是北方本,《红楼梦》百二十回本是南方本的假设,是否值得推敲?

    此祝

    文祺

    弟赵冈

    二月一日

本站推荐:大杂烩孙子兵法草庐经略营造法式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论镜镜詅痴译注正杨科学与玄学文学课寄园寄所寄

高阳说红楼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IT小说网只为原作者高阳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高阳并收藏高阳说红楼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