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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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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各位书友阅读:夜光虫正文第十四章(71)(..)新的脸孔、新的声音。

虽说并没有整个换了个人,但脸孔的若干细部跟以前已经有明显的不同。

现在的我眉毛变稀、眼皮变双、鼻子略低、嘴唇变薄、下巴微凸、嗓音变高,完全不像个曾吃过棒球饭的人。

“变帅了嘛。”

方杰称赞道。

“台湾小姐都会迷上你喔。

你之前的五官太过端正了,现在这样反而会比较有女人缘。”

也包括丽芬吗——当然,我没有说出口。

听到一个新消息。

在我因麻醉昏睡之际,案情的发展对我相当不利。

洛佩斯的尸体被找到了,警方锁定是我犯下的案子,已经开始展开调查了,带队指挥的正是袁警官。

台湾各地都张贴着我的半身照,我没把这当一回事,试着在街上露露脸,也没有人认出我是个恶名昭彰的通缉犯。

“我们试着向警察打听过,但总觉得奇怪。”

方杰说道。

“哪里奇怪?”

“黑鬼的埋尸处非常偏僻,一般人根本不会去那种地方。

如果警方真能在那种地方找到尸体,肯定是有人密告,我大概猜得到是谁,一时却想不起他的名字。”

“王东谷。”

我说道。

“只有我和王东谷知道埋尸的地点。”

“原来如此。

这是谭志忠那边的人传来的消息,看来警方的口风很紧。”

“什么时候可以见到王东谷?”

“不要急嘛!

我们老大一定会说话算话的,再等些时日,绝对会有消息。

对了,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方杰说话的态度变得卑躬屈膝的。

“我们的组织发生了一点纠纷,不好好摆平,我们老大就腾不出时间来。”

我直觉这又是一个“请君入瓮”

的陷阱。

“要我杀谁?”

方杰低下了头,这是黑道的惯用伎俩。

方杰没开口,只给我看了一张照片。

我曾在报上和电视上看过这张照片里的政治人物。

“当职业杀手的,绝不能意气用事,半调子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要找高手,很多人都认得出他们。

我们老大一直为这件事伤脑筋,因此才觉得你或许可以胜任。

说得也是,论杀人你已经不是菜鸟,比起那些蹩脚的黑道要强多了。”

“干掉对方,我就能见到王东谷?”

“没错。”

“我干。”

我回答道,看着那张照片,反正是个轻而易举的差事。

奇怪的是,我居然没有听到那脑海里的声音。

“不过,我也有件事要拜托你。

倒不是什么大事……”

“说来听听吧!”

“三重市有家医院,我想混进里头。”

“这点小事没问题。”

方杰连原因都没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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