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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年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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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感情就此定居下来,而在此之前,我有长达三年五个月11天的时间让自己的心居无定所。

在作了这么久的感情流浪狗之后,我惊奇地发现自己原来还可以爱,这让我觉得自己还不算无药可救。

当然我的这个改变,归根结底是要归功于剑尖的。

我在和剑尖好上之前,去得最多的地方是大大小小的同志水吧,想得最多的是怎样泡男人。

现在我去得对多的地方是菜市场和“好又多”

,想得最多的是怎么弄一顿经济又美味营养的晚餐。

基本上,我从一个绝顶坏男人转型成功,现在每个朋友过来,都会由衷夸赞我是一个称职的家庭主男。

有次和苗苗说到我们现在的经济窘境,她就说我和剑尖整个角色互换了。

她的理解是,1是男人0就是女人,这话我们都不爱听。

总之,我现在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做完家务后就在电脑前写点东西,运气好还能发上一篇。

同志聚会场所几乎就没去过,我现在有了剑尖,再去那些地方便也觉得无甚兴趣了。

我们最近一次去天堂是在剑尖放寒假的第二天,小笼包叫我们无论如何要去一趟。

因为要出去玩,才发现衣橱里的衣服都已经过季或者过时了。

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状况,不敢去大都会,于是当天下午我们去了杨家坪地下商场,看有没有合适一点的飘服。

最终在一个叫做“黑色森林”

的小店捕捉到两件款式不错价格合理的中长外衣,冷峻的黑色和活泼的暗红,刚好相配。

老板瘦瘦高高,帅帅的笑。

正讨价还价,进来一俊朗的女生。

剑尖咬着我耳朵说,哎呀T。

那女生转过身,却是上次见过的飞扬。

原来飞扬妹妹在这里打工。

我笑着向她问好,并趁机要老板打折。

飞扬介绍说这是小幺,这是他男朋友剑尖,这是杨哥。

最后老板给我们打了六五折,因为飞扬的关系,以后我们到那里买衣服时,都享受到了同样的优惠。

作为回报,我们曾经尝试把我的一个弟弟Clover介绍给杨哥,但是Clover不喜欢人家开这样的同志服装店,怕哪天有人买衣服时顺便就把老板的心也买了去。

不管怎样,我们就此做成了很好的朋友。

后来飞扬失了恋,我和剑尖陪她去零点疯狂蹦的。

如果你真觉得悲伤,这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把全身的水份都变成汗液蒸发出来,然后就不会再感觉有泪水了。

这听起来有点阿Q,不过作为数目占绝对少数的我们,生活在这个多变的圈子,不这样还能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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